问题 | 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房产证过户给子女如何办理 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可以签订赠与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后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送人的房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首先,赠送房产后,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情形的,可以按法定撤销返还: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比如女婿为拿到岳父家的财产,不惜伤害其小舅子。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比如养子负担养父母扶养义务,结果受赠了房产后又不履行义务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有其他义务的,那么便要在收受赠与时履行相应义务,否则的话赠与人就可以拿回房子。 其次,未出现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1、按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能明确为其所有。所以,如果双方未履行赠与合同,未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赠与未生效。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如果具有该性质,那么将不能要求返还。 3、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进行公证,所以未进行公证的房子,赠与人即可以行使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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