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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大病医疗提取条件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缴存人有重大疾病(发生当年办理一次)。
    2.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配偶或者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可以提出申请,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4.提取金额以十元为单位。职工本人与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当年承担的医疗费用支出。
    5.提取配偶公积金余额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提供配偶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及结婚证。
    6.职工须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业务(未办理联名卡职工可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到中心前台相关银行驻点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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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8: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