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次结婚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补办。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你拿到该证明书才可以办理结婚。 一、复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查,如有疑问,应予核实。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因受单位、部门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注明于申请书内,对经查明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 3、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当事人不曾是夫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记入复婚登记申请书内。 二、办结婚证需要些什么证件 需要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结婚证可以异地补办理吗 结婚证是可以异地补办理的。可以携带本人的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过核查婚姻登记档案之后,证实确实是曾经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将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至市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之后,将会依法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离婚证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六条婚姻当事人在丢失婚姻证件以后,因出国、继承财产等原因,需要证明夫妻关系或已解除夫妻关系,应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理由注明于《婚姻状况证明》的“备注”栏内),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此办理过婚姻登记,应将当事人申请及核查婚姻登记档案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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