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刑事律师邓玉军:借钱不还,符合以下情况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
释义 | 借贷型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借贷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或者根本不想归还,而意图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获利。例如,甲以虚构投资项目为名向乙借款,实际将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最终未能归还。此时,甲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其次,借贷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编造虚假情况,骗取他人信任;隐瞒真相则是指行为人故意不披露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物。例如,甲以虚构工程项目为名向乙借款,乙信以为真将钱借给甲。此时,甲实施了虚构事实的行为,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再次,借贷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骗取了他人财物。骗取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获利。这里的“财物”既包括现金、物品等有形财产,也包括财产性利益。例如,甲以虚构工程项目为名向乙借款,乙信以为真将钱借给甲。甲最终未能归还借款,导致乙遭受巨大损失。此时,甲骗取了乙的财物,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最后,借贷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指被害人因行为人的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例如,甲以虚构工程项目为名向乙借款,乙信以为真将钱借给甲。甲最终未能归还借款,导致乙遭受了巨大损失。此时,甲给乙造成了经济损失,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综上所述,借贷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骗取了他人财物;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在实践中,对于借贷型诈骗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四个方面的情况。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还需要注意区分民事欺诈与借贷型诈骗罪的界限,避免将民事纠纷当作刑事犯罪处理。 济南刑事律师邓玉军,执业于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有法律问题可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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