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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方性法规由谁制订
释义
    

法律主观:
    


    地方性法规由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制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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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