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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养人应该做的几点登记程序
释义
    1、收养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一、户口本能去掉收养字
    户口本能去掉收养字:户口本上是收养显示的,领养的关系一般体现在领养证(收养登记证)上。领养证全称是收养登记证,是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收养人应依法进行登记。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收养人要对被收养人履行相应的抚养等义务,同时被收养人也要履行对收养人的相关的法律义务。申请领养证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孩子怎样才算过继
    孩子过继,收养人拟收养孩子须提供的材料:
    1、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地址,如已生育子女须复印子女的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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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