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花税可以年底一起交么? |
释义 | 年底不可以一次性补交印花税。 印花税缴纳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既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取时即应贴花,不能延期凭证生效日期再贴花。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新印花税法下,一般情况下,不得在年底一次性缴纳,实行按期申报的纳税义务人,无论是否发生应税行为,均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则进行零申报);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以一年为一个纳税期的,在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所以以年度为一个纳税期间的,也不是在年底一次性缴纳税款,而是在年度终了15日内申报缴纳上年度税款。 纳税人选择按次缴纳税款的,没有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则无需申报,实际发生印花税应税行为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就需要申报缴纳税款。 特殊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新印花税法下,印花税应税凭证包括11类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以及财产保险合同),4类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让书据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营业账簿以及证券交易。除了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单方征税(A股、B股卖出方征税,买入方不征税),其他应税凭证均是双边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第十七条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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