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应该怎么办能免除刑事责任?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规定,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只有一种情况,即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不能免于刑事责任,在醉酒状态下,虽然行为人在判断能力上会减弱,但是并不会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且醉酒的人也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当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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