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公司需要注册资本吗? |
| 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不需要单独注册资本。分公司的运作和业务活动,通常都是由总公司提供支持和资金保障的。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商投资分公司需要在注册时提交资本构成证明,并将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部分划拨给分公司作为注册资本。此外,部分地区也会要求境内分公司在注册时缴纳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在具体操作上,各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分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管理和监督。一些规模较大的分公司,或者从事风险较高的业务,可能会被要求提交更详细的财务信息和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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