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释义 | 委托人可以单方面随时撤销委托授权,但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行为需要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委托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如需变更指示,需经委托人同意;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委托人,受托人应妥善处理事务并及时报告委托人。 法律分析 可以。 1、委托人可以单方面随时撤销委托授权。 2、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行为,一般是需要向公证处申请撤销委托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拓展延伸 委托人是否能够自行终止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自行终止合同的。然而,是否能够自行终止合同取决于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委托人需要确保自己在合同中拥有相应的终止权利,并且遵守合同约定的终止程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委托人的终止权利,或者终止程序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委托人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因此,在考虑自行终止合同之前,委托人应该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委托人在合同中拥有终止权利,但需遵守合同约定的程序。若终止程序未按约定进行,委托人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在考虑终止合同前,委托人应研究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九百五十六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九百五十五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四)住所证明; (五)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