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 一、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以要求退还钱款吗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以要求退还钱款。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可以转委托;未经同意转委托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负责。因此,委托合同成立后,双方应当依法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受托人收取费用后,未能完成受托事项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将预付款退还给受托人。 二、损害赔偿一般怎么承担 损害赔偿承担如下:委托人因不能归责受托人的原因解除委托合同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能归责于自身原因而遭受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可以委托第三人在受托人之外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 三、造成委托人损失怎么赔偿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能否要求赔偿需要分情况。如果是有偿委托,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