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据没有主要要素就没有法律效力。如缺乏收款人、付款人的主要信息、收款金额、收款时间、收款原因等,可能导致收据没有法律效力。收据由标题、正文、签名和日期四部分组成。标题,只写收据二字;正文注明收到的货币和物品的数量、类型和规格。签名一般要求个人或单位名称和收到货物的具体日期,一般加盖公章;日期写在签名下面,独占一行。以上要素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