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项税额:1.一般纳税人涉及进项税的抵扣;2.存在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购买或接受行为;3.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接受方支付或负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13%、17%)进项税额=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买价税率(13%、17%)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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