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不构成独立罪名,而是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该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以下情形: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及基本农田五亩以上、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且再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以及造成恶劣影响。 法律分析 首先要注意我国《刑法》没有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这个罪名,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将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此罪的立案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拓展延伸 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规定是什么? 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的定罪标准与量刑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而确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在未经批准、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非法手段买卖、转让、出租农村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定罪标准主要考虑非法行为的主观恶性、非法获利的数量、社会影响等因素。量刑规定则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将面临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的定罪标准与量刑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买卖农村土地使用权罪并不存在,而是构成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该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耕地和其他土地的数量要求,以及违法所得金额和行政处罚次数等因素。定罪标准和量刑规定根据犯罪的主观恶性、非法获利数量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来判断,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将面临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的定罪标准和量刑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案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 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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