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如果无法协商财产分割,可以请求法院介入;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并要求提供财产权属证明。判决书生效后,双方需履行,如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时财产分割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双方在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时需提供财产权属证明。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双方都应按判决书履行。若一方不愿意履行,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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