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在一个试用期内毁损怎么办 |
释义 |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一、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什么范围 构成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2、买受人不知道权利瑕疵的存在; 3、标的物交付时,权利瑕疵仍未消除。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第六百一十四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二、个人买注射器合法吗 注射器不是违禁品,购买不违法,如果购买后销售,或者做违法用途违法。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三、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限吗 试用买卖合同的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由出卖人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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