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户口能继承父母的耕地吗 |
释义 | 一、城镇户口能继承父母的耕地吗 不能继承。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子女之前和父母都是农业户口,因此可以以户为单位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到承包地,如果后来转到非农业人口,就已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权。父母去世后,若户下没人在农村生活,因此村委会作为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重新进行分配。子女不能以继承为由享有该地的承包权,但如果该承包地仍有农作物等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二、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继承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什么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我国的土地部门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后进行填写; 2、领取的同时还会得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登记表并且准确填写; 3、相关的委托办理委托证明书; 4、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交纳备案; 5、申请人应该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证书或者是相关的购房票据,若丢失应当及时进行补办处理; 6、建设用地的话还应该提供相关的规划许可证,一般此许可证的提供方式为相关的图示图例; 7、有效的继承公证书; 8、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办手续的还应该提交实际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信息,证件等; 9、如果是未成年人进行申请登记的,应该由其直接监护人代理办理此申请登记,并且需要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信息以备查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