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部虚假销售怎么办 |
释义 | 售楼部虚假销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2、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 3、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委托资深的专业律师可以让胜诉的几率更大,律师更懂得维权的方法。集体委托律师,费用可以分摊,不会太高,且解约自己的时间; 4、制造舆论。可以通过论坛、报社、电视台等媒介将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对开发商的压力,因为这会影响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开发商如果理亏,则可能会主动妥协。 虚假销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虚假宣传:销售方在广告、宣传册、宣传语等宣传材料中,夸大或虚构商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功能、效果等,误导消费者产生误解; 2、虚假承诺: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承诺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的质量、效果等,而实际上并未能够兑现; 3、虚假描述: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功能、效果等进行虚假描述,使消费者误以为商品或服务具有虚假的性能、质量、功能、效果等; 4、假标识: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将虚假的标识贴在商品或服务上,误导消费者认为商品或服务具有虚假的性能、质量、功能、效果等; 5、虚假价格: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虚报或夸大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使消费者误以为商品或服务的价值高于实际价值。 综上所述,如果发现售楼部虚假销售,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权,以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在维权过程中,应该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如协商、投诉、法律途径等,以达到最好的维权效果。同时,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以备后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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