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了担保人有什么义务吗 |
释义 | 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有责任。如果其继承人不能承担责任的,则由担保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担责。如果其继承人能承担责任的,则由继承人先以其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责任,再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买房需要担保人吗?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来说买房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只有资质不是很好的人才会被要求有担保人。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的义务有哪些呢 担保人的义务是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应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如果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人还款后追偿方法有哪些 担保人还款后追偿如下: 1、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代表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担保人之所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是因为他根据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先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不是担保人自己的债务;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上取代了债权人的地位,担保人有权在其责任限度内向债务人追偿; 4、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对主债权的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一般诉讼时效3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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