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的使用是否需要事先通知有关部门? |
释义 | 法律分析:使用紧急避险措施时,应当考虑到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影响,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前需要通知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1.《消防法》第九条规定:进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但该法并未规定使用紧急避险措施前需要通知有关部门。 2.《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该法也没有要求使用前需要通知有关部门。 3.《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分工和职责,加强应急设备、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但该办法同样未规定使用紧急避险措施前需要通知有关部门。 综上所述,使用紧急避险措施时,虽然应当考虑到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影响,但法律并没有要求使用前需要通知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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