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以及它的特征? |
释义 |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行为,其特征为犯罪的主体是邮政的工作人员等。 一、建包错发件怎么解决? 快递建包错发件,如果已经发车发走了,就需要联系下一个中转中心,进行快件跟进,到了中转部,那边如果拆包也会发现错误,会及时更正的。可以主动联系中转站,也可以被动等着那边更正。快递建错包发件是快递行业中转过程中的业语。按地区线路和快件大小等分类性快递,打包分类时因某种原因导致错误建包,产生的延误和其它损失。 1、邮政快递包裹邮件错发,就是地址、邮编及收件人信息都填写正确的情况下,由于工作人员在分捡包裹时失误而产生的错误。 2、从而导致邮件没能按正确路线投递,这种邮政工作人员失误,往往会给收件人带来极大的困惑和麻烦,特别是比较急用的邮件。 二、滥用职权如何理解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的特征是: (1)滥用职权行为的实施者是国家工作人员。 (2)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在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之中。 (3)滥用职权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的行为,可表现为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需要注意的是,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滥用职权罪和渎职罪的区别是什么? 这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渎职罪是过失,滥用职权是故意。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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