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继子继女的抚养权如何规定
释义
    在我国关于继子继女的抚养的规定有: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且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一、离婚后,继子和继母还有关系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对曾受继母抚养教育的子女,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应由生父抚养,即继母与继子女间已经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消除;
    如果继母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并取得生父母同意的,则继母与继子女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对于受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成年的继子女,其与继父或继母由于已经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因此,不能因继父母的离婚而自然解除。在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的情况下,虽然依法可以解除其人身关系,但继子女对抚养其成年的继父母在失去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仍应该继续承担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
    二、继父子关系的效力如何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之后,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等同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拟制血亲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三、继父能否争夺抚养权
    已经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实则等同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继父母与亲生父母是有同等抚养权。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可以争取抚养权。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0 12: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