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不受理离婚起诉四种情况
释义
    

法律主观:
    


    离婚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具有如下几种原因: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特殊时期,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的;
    2、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3、其他原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5:2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