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判了对方没钱执行不了的究竟该如何处理
释义
    人民法院可要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义务人申报财产情况,待有还款能力时再执行;人民法院可中止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可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当事人死亡待继承人确定、法人或组织终止待确定继承人、法院认为应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1、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后,义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责令其对自身财产情况按时申报,有还款能力后再行执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情形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无法执行判决的情况
    当面临无法执行判决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探讨解决方案,例如延期执行、分期付款等。其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对方财产等。此外,还可以寻求司法帮助,请求法院介入调解或提供相应的执行支持。另外,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我们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追讨债务,如向担保人追偿或通过其他法律手段追究对方的责任。总之,面对无法执行判决的情况,我们应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坚决捍卫自身权益。
    结语
    当面临无法执行判决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应对。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如延期执行、分期付款等。其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财产。还可请求法院调解或提供执行支持。若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追究担保人责任或采用其他法律手段追讨债务。面对无法执行判决,应灵活运用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