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推翻职务侵占罪的理由如下: 1、职工不属于该企业人员; 2、侵占罪属于完全自诉的罪名; 3、涉案单位属于个人合伙; 4、合作关系的人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 5、承包关系的人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 6、挂靠人员不是被害单位的人员; 7、借用公司名义与他人合伙经营,并不属于公司人员; 8、证据不足。 职务侵占罪辩护词这样写: 1、应写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理由; 2、应写明对起诉书中确定的数额有异议的理由; 3、应写明被告人的酌情从轻情节以及原由。 4、其他内容。 综上所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如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悔罪,且其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企业损失,并取得了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拟对犯罪嫌疑人将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