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成都离婚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外地户口一般不可以在成都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如果如有一方是成都户口的可在成都协议离婚,如协议离婚不成但双方在成都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在成都起诉离婚! 1.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了,就需要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新增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如果双方都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即使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不能达到连续一年以上的条件,也可以在起诉时,去被告居住的法院起诉,也就是说被告居住地不再受必须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条件。 扩展资料: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包括债权债务)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如果对其中的一项达成协议,那只好起诉到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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