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款和户口有关系吗? |
释义 |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仅是房屋的价值。 补偿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货币补偿,即不得低于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最低按照面积“拆一还一”。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和房屋重置成本价。一般来讲补偿是与户口没有关系的,只是与补偿安置的面积有联系。但是在农村因人口较多,所以很多地方针对农村拆迁时,制定的补偿方案会与户口挂钩,满足对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所以,针对农村拆迁补偿没有绝对的限定,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补偿方案。 一、农民征收宅基地有什么标准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产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重新给村民分配宅基地。而村民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补偿是归村民所有的。 (一)宅基地补偿: 宅基地补偿标准是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结合起来算的。土地补偿费用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土地补偿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根据补偿标准,宅基地按每平方米补偿多少计算出你应得的金额,然后折合成人民币进行下发另一种是置换补偿,就是在政府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的面积对你进行安置。 (二)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拆迁是农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房屋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保定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包括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该规定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所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是没有实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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