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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苏过渡性养老金政策
释义
    江苏省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与上面的公司大不同。根据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推算储存额÷120
    推算储存额=1995年省和参保人员所在设区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2% 1996年以后的利息。
    从推算储存额的公式中,主要有四个影响因素,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江苏省职工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与其他省市差别很大
    1、1995年省和参保人员所在设区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数
    这个数据可以从当地的社保局数据库或者有关统计部门查询,由于数据年代比较久远,加上1995年之前网络不发达,很多数据在公共网络上无法查询,退休个人想知道数据的具体情况,只能借助有关部门查询,比如,个人退休时,可以要求社保局提供相关数据。
    2、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
    这是计算推算储存额的关键,主要分成两个部分:
    ①1992年至1995年的缴费工资指数计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规定,逐年计算每一年的缴费工资指数。
    ②1991年底前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
    1985年6月底前各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按照1计算。1992年至1995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低于1的,1991年底前各年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大于1的,1985年7月1日后至1991年底各年的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992年至1995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退休人员计算出来的缴费工资指数不是太低。
    举个例子,假如张三1992年到1995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0.6789,因为小于1,张三1991年底前的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当然就包含了1985年6月底之前的缴费工资指数。
    如果张三1992年到1995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1.1234,因为大于1,张三1985年7月1日后到1991年底各年的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1234计算,1985年6月底之前的,按照1计算。
    ③综合①②的计算,计算出1995年各年的工资指数后,然后相加,除以1995年底前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的合计数,即为用于计算推算储存额的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指数。
    3、1995年底前的缴费年限
    如果从1981年开始上班,1995年底的缴费年限就是15年。
    4、1996年以后的利息
    推算出1995年之前虚拟的个人账户存储额后,就可以按照推算结果,根据江苏省对个人账户利息的计算规定,推算虚拟金额的利息。经查阅资料,江苏省1996年以后推算储存额计息利率从4.68%-12%不等,各年平均后,大概为7%。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
    按照普调的前两项计算,每人至少增加85元,再加上第三项,以及对养老金水平低
    的人员托底因素,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最低增加100元以上。
    同时,普调的第二项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长的可再多加一些。本次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如果缴费年限达40年,此项增加的养老金可达120元,比缴费
    年限20年的多60元。
    普调的第三项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缴费基数高且缴费年限长者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此项增加的养老金也就高。如果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此项增加养老金100元;如果基本养老金为2000元,此项增加80元,比前者少2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第六条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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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2: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