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律法规是怎样的 |
释义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流程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办理流程: 1、双方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向银行申请贷款; 3、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银行发放贷款。 二、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不可以贷款 划拨土地房产证可以贷款。 因为这时已经拿到房产证了,也就是说在办理之前已经完成了土地的出让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这时的划拨土地房产证是可以贷款的。这里需要注意,在贷款前需要在相关部门处进行抵押记载。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准予转让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方签订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除外。出让合同应当载明出让期限、土地用途、面积、位置、界址、出让金额以及投资开发的期限和条件等内容。受让方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土地使用者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证以及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意向书,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报经批准。 三、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借款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明确抵押合同的签订事项; 2.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 3.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 4.抵押费用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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