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抵押时间已到房屋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设立抵押时间已到房屋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房产证上设定抵押时间已到,如果主债权仍然存在的,抵押权有效。如果主债权消灭的,抵押人可以持债权消灭证明,注销房屋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应注意什么 第一,是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合同文本,由于最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抵押,与普通抵押之间存在诸多实质区别,因此在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条款设计上,需要高度注意。 第二,是对抵押物的权属审查,比如,抵押物上是否设定有在先的他项物权,抵押物上是否有其他法定的优先受偿权,抵押物剩余价值是否超过抵押担保的最高限额等。 第三,如果抵押物是不动产或者车辆、船舶等特殊动产的,务必及时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在设定最高限额时,一般要根据抵押物的剩余价值留出一定余地,以保障逾期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具有受偿空间,比如,抵押物剩余价值为1000万,那么设定的最高限额一般不宜超过800万,否则若发生违约情况时主债务本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可能难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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