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有什么? |
释义 | 证明劳务关系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怎么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证明,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是职工最好的权利保护凭证。 (二)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 (1)对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拒绝的,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缺失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申请,因劳动关系的确认,经常会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之间相互推诿,将劳动关系的确定推向劳动仲裁、人民法院解决。对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方面的劳动关系质疑,劳动者应当坚决拒绝。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具有监察职责,有社保缴费记录的一般应认定具有事实劳动关系。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就事故发生单位、发生经过、伤亡人员等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此事故调查报告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劳动关系证明有哪几种方法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方式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考勤记录;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意外保险是否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意外保险不能证明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即应与劳动者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合同寻找不到的情况,可作为补助证据。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没有直接证据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转账凭据;2、考勤记录;3、工作证件;4、人证;5、业务相关证据等;6、加班的证据;7、入职通知书;8、录音证据。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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