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款利息要写入借条吗 |
释义 | 借条上写利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一、民间借款利息纠纷案件处理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2、合理利率原则。法律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不保护复利原则。 二、放高利贷犯法吗,高利贷怎样要回来 高利贷是超出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构成犯罪。高利贷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的利息及本金,法律是保护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追回借款。 三、民事债务纠纷的利息如何计算 民事借贷纠纷中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具体如下: 1、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2、根据约定好的利率和实际的本金,按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逐笔计息法一般用于计算本金相对比较固定的存贷款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个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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