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强拆了怎么办,怎么维权 |
释义 | 遭遇违法拆迁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一、房子被强拆怎么赔偿的? 强拆房屋一般按照《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一般赔偿因强拆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农村违建房强拆条件是什么? 除以下几种情况的,违建房屋就要拆除。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只要农户的房屋面积不大,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这种违规房屋就会被保留,无需拆除。 (4)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5)国家鼓励农村的工业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些“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明或其他证件的仓库用房,可以暂缓拆迁,厂房负责人可以在此期间去有关部门补齐相应的手续,厂房就可免于拆迁,并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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