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治交通事故 |
释义 | 可采取下列措施: 1.加强气候对交通状况的影响,做好预防应对工作。 2.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对重点路段、时段的管理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监管能力,营造安全氛围。 5.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切实提高管控能力。 一、企业安全生产的的举措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贯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学习和宣贯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抓,细化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印制规定挂图,各企业要将挂图在醒目位置张贴,确保无遗漏、全覆盖。所有企业都必须组织职工逐条逐字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准确内涵,自觉落实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要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板报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宣贯《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浓厚氛围。 (二)细化措施,全面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贯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所有企业要逐条对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不足和漏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三)狠抓典型,以点带面 各地区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在贯彻执行《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方面好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面带动所有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严厉查处反面典型,对不严格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敷衍应付,造成事故发生的,要认真追查原因,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并通过事故通报、警示教育、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吸取教训,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四)加强督导,严格执法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密切关注《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把规定的每一项要求逐一落实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把督促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纳入全年执法计划,作为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打非治违的重要举措,特别是要加强对《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的随机动态抽查和检查,确保扎扎实实推进落实,杜绝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预防工作;三是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将预防职务犯罪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主要领导带头抓督促和检查,提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狠抓学习宣传,提高职能预防意识。 (1)加强学习,研究自身预防工作重点,提高职能预防意识。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研究工作时,强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 (2)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对工作人员开展专门的预防宣传教育。 3、开展预防调研,总结预防经验。 一是落实专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调研,定期不定期地反映信息动态;二是认真总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4、规范操作,强化监督。 严格规范干部任用行为,从程序上杜绝了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严肃干部任用纪律,从操作上确保了选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在预防工作中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向纪检,检察机关报送。 三、工程安全施工有何制度 (一)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在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的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统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并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坚持三不放过、工前交底和工后讲评的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谨慎小心,杜绝一切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争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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