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赡养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
释义 | 子女不可以因为父母不给抚养费的行为而拒绝赡养父母,除非子女还没有成年;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生活困难,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可以不赡养。 一、怎么去解除赡养义务 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二、怎么确定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18岁。但有两种例外。 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2、还在学校就读的; 3、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条件。 三、父母离异判给父亲,母亲没有出抚养费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亲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