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个孩子一边一个还用拿抚养费。 离婚时两个孩子一方抚养一个的话,也是有抚养费的,如果抚养费相等的话,那就没必要再相互支付了。但是多数情况下抚养费是不一样的,因为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需要还有一方的收入状况决定的,所以,抚养费是肯定要有的。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其抚养费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3、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夫妻离婚都要孩子按照如下规则判决: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的,可以互相不负担对方所抚养的费用,但如果哪个孩子发生了特殊情况,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是不可以拒绝的,依旧需要支付其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