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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后如何维权
释义
    1、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商标注册证,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补救。创业者可以在公告期的三个月的时间里,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2、另外,被抢注的公司,在提起商标异议的时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因为即便异议成功,也只是作废了抢注,自己还是需要申请一下商标
    3、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
    4、《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已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对于注册商标撤销,同样建议被抢注者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撤销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商标权的使用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使用许可方式有:
    1、普通许可: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2、独占许可: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3、排他许可: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即许可人不得把同一许可再给予任何第三人,但许可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死缓的执行方式和处理方式有哪些
    死刑缓期执行的执行方式和处理方法是: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量刑建议的方式有哪些
    量刑建议的形式,可分书面和口头两种。为了体现量刑建议的严肃和慎重,原则上应采取书面的形式;在庭审中发现原提出的书面形式的量刑建议不当,需要加以修正的,可采取口头的形式。
    履行判决的方式有哪些
    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履行判决应当具备三个条件:
    (1)被告行政主体负有法定职责,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
    (2)原告行政相对方向被告提出了具有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一定义务内容的申请;
    (3)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一)盗窃数额较大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2、徐行犯:所谓徐行犯犯罪,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把本来一次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在特定的空间范围、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分数次来完成的犯罪。但是,若符合徐行犯的要件,由于其“徐行”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把数次盗窃行为评价为法律上的一次盗窃行为,各次的数额就可以累计计算。(二)多次盗窃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的多次盗窃,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如果三次累计数额超过数额较大标准,若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徐行犯处理--由于徐行犯法律评价为一次犯罪行为,事实上的多次不再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只以累计后的数额作为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确定基准刑;如果不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多次盗窃处理,三次本身是基本犯罪构成事实,超过三次的次数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至于累计的数额,则不应再进行重复评价确定基准刑。修正案后的多次盗窃,不再包括入户盗窃、扒窃,也不包括携带凶器盗窃,因为三者一次行为即构成犯罪。(三)入户盗窃一方面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另一方面是户的场所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即: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另外,也不是任何的入户都涉嫌犯罪,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盗窃金额太少、少于200元,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四)携带凶器盗窃此处的携带,应该严格理解为“随身”携带;此处的凶器,应该严格理解为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五)扒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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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