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
释义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包括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轻微案件。刑事自诉起诉需要提交自诉状、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受诉法院有权管辖的证据材料或事实依据以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法律分析
    一、哪些案件是公诉转自诉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9、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自诉状正本和副本,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应提交刑事自诉状,如果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的分数按被告人的人数递交。副本尾部“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
    2、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证据材料清单证据材料清单上注明证据名称、份数、是否原件、证明的对象等。证据材料的份数与起诉状的份数相同;
    3、受诉法院有权管辖的证据材料或事实依据;
    4、送达地址确认书,自诉人应提供自己准确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结语
    以上是根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和刑事自诉起诉所需材料的相关规定进行总结的。作为律师编辑,我们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程序的正确性。在刑事自诉起诉过程中,自诉人需要准备好自诉状、证据材料、受诉法院有权管辖的证据材料或事实依据,以及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材料。以上规定为大家提供了指导,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8: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