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有效么?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一、离婚协议书不公证有效么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是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证明。 协议离婚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它的法律效力就得到确认。协议离婚的双方都要根据离婚协议书所记载的事项履行约定。而是否进行公证不是法律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协议离婚的双方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执行力时,人民法院可以因其公证效力直接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签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双方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图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四)离婚协议陈述双方自愿离婚的表达方式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的共识意见。 首先,离婚协议签署后,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即可成立; 其次,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因为离婚和结婚都需要程序,离婚协议是必不可少的契约; 最后,签完离婚协议后,还要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届时,提交离婚协议一并建立并生效。离婚只能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 离婚协议不将公证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求。离婚协议双方都经过离婚注册程序后生效,所以说经过离婚注册程序,收到离婚双方证书离婚协议生效要求。即使双方都对离婚协议执行了公证,但还没有经过离婚程序并收到离婚证书,协议不会生效。因此,只要双方都收到了离婚证书,并且双方就离婚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就具有合法性双方效力的权利。 没有公证离婚协议有效吗 一、没有公证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仍然有约束力,但离婚协议书的生效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办理之后才生效。离婚协议书不可以作为婚姻状况的证明,是离婚男女的婚姻状况证明。 协议离婚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它的法律效力就得到确认。协议离婚的双方都要根据离婚协议书所记载的事项履行约定。而是否进行公证不是法律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协议离婚的双方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执行力时,人民法院可以因其公证效力直接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签名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双方私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图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四)离婚协议陈述双方自愿离婚的表达方式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的共识意见。 首先,离婚协议签署后,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即可成立; 其次,成立并不意味着生效,因为离婚和结婚都需要程序,离婚协议是必不可少的契约; 最后,签完离婚协议后,还要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届时,提交离婚协议一并建立并生效。离婚只能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 离婚协议不将公证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求。离婚协议双方都经过离婚注册程序后生效,所以说经过离婚注册程序,收到离婚双方证书离婚协议生效要求。即使双方都对离婚协议执行了公证,但还没有经过离婚程序并收到离婚证书,协议不会生效。因此,只要双方都收到了离婚证书,并且双方就离婚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就具有合法性双方效力的权利。 国外离婚有效么 国内登记,在国外离婚,中国法律不承认这种离婚的效力。 如果在国外诉讼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承认国外判决的效力,得到认可后夫妻关系解除的效力在国内也被承认。 国外离婚有效么 国内登记,在国外离婚,中国法律不承认这种离婚的效力,如果在国外诉讼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承认国外判决的效力,得到认可后夫妻关系解除的效力在国内也被承认。如果要在国内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到国内的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没有协议离婚的条件,国内的一方在住所地法院以对方为被告诉讼离婚。 一、手写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么 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这种财产约定在法律上被称为“婚内财产协议”。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协议一经签定,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但是,如该等约定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法申请撤销。 二、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婚内财产协议不以公证作为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财产协议即使不经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双方的协议是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双方对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而且协议的内容和形式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但是,如果婚内财产协议经过公证,就会具有公证的效力,而且还可以对抗第三人。所以综上,如果婚内财产协议经过公证,就会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婚内财产公证即是对婚后财产归属所有或者份额约定的确认。婚后财产公证具有证明协议真实性及自愿性的作用。那么公证是要交费的,费用标准也成为了想做公证的朋友比较关注的问题。公证处一般收费分两种,按件和按标的额分段收取。通常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按件收取费用,一般几百元。但是不同公证处收费标准不同,可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 婚内财产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婚内协议符合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时,一般就可以生效,公证与否不影响其生效。但如果为了更加稳妥,可以选择去公证,公证机关会做一定的审查,以确保协议没有瑕疵。在婚内协议出现争议时,公证机关也可以作为一个第三者来澄清争议,并且婚内协议如果涉及到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的,经过公证后赠与方就不能轻易撤销了。 农村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农村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农村拆迁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所得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属于一方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2、确定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财产的方式: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二、家庭怎么分配土地征收款? 1、家庭成员可以采取协商、起诉等的方式分割征地补偿款。 (1)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 (2)出嫁女分配问题。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女有权获得补偿款。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3)兄弟之间分配问题。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 2、家庭拆迁补偿可能并不需要进行分割。 (1)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 (2)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那按照之前共有的份额进行分配即可。 (3)第三如果该房屋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那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一致达不成一致,那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家析产,对该补偿利益进行分割。 拆迁补偿款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若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房,且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获得的补偿款也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夫妻定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么 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这种财产约定在法律上被称为“婚内财产协议”。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协议一经签定,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但是,如该等约定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事由的,可依法申请撤销。 二、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婚内财产协议不以公证作为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财产协议即使不经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双方的协议是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双方对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而且协议的内容和形式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但是,如果婚内财产协议经过公证,就会具有公证的效力,而且还可以对抗第三人。所以综上,如果婚内财产协议经过公证,就会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婚内财产公证即是对婚后财产归属所有或者份额约定的确认。婚后财产公证具有证明协议真实性及自愿性的作用。那么公证是要交费的,费用标准也成为了想做公证的朋友比较关注的问题。公证处一般收费分两种,按件和按标的额分段收取。通常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按件收取费用,一般几百元。但是不同公证处收费标准不同,可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 婚内财产协议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婚内协议符合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时,一般就可以生效,公证与否不影响其生效。但如果为了更加稳妥,可以选择去公证,公证机关会做一定的审查,以确保协议没有瑕疵。在婚内协议出现争议时,公证机关也可以作为一个第三者来澄清争议,并且婚内协议如果涉及到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的,经过公证后赠与方就不能轻易撤销了。 婚内财产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吗? 一、婚内财产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吗? 婚内财产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财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婚后所购买的一些财产,基本上都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来进行分割的,通常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人民法院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也是应当按照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来确定的。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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