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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
释义
    一、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二、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
    1、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
    2、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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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