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过世了,姐姐不处理他的遗体财产共同分配吗 |
释义 | 父亲过世了,姐姐不处理他的遗体,还是有权分配遗产的。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情形,才会丧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此,姐姐虽然不处理父亲的遗体,但是她并没有依法丧失继承权,因此是有权利共同分配遗产的。 父亲过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怎么办理房屋继承 父亲过世了,房子是父亲的名字办理房屋继承有以下步骤: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4.取得了上述的证明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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