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和第三者重婚的刑罚如何判定? |
释义 | 重婚罪中第三者一般的判刑标准:1、重婚中的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或者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那么就会被认定为犯了重婚罪,则会被法院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2、重婚中的第三者若是有证据证明自己对与他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不知情的,那么就不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外面和第三者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生下孩子的,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是不知道他人有配偶的,生下孩子的,不构成重婚罪。因此,婚外生子是否属于重婚的情形,主要看满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与第三者同居算重婚罪吗 只是跟别人同居不算构成重婚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跟别人同居一般不构成重婚罪,不能处以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与第三者婚外生子算不算重婚罪? 与第三者婚外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种,与第三者婚外生子,并且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罪; 第二种,与第三者婚外生子,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 第三种,与第三者婚外生子,未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共同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 一、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的认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刑法》中,不管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构成犯罪,也都会受到刑罚处罚。 二、具体来说,重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抓到第三者同居算重婚罪吗? 与第三者同居的情况一般不属于重婚罪。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犯罪行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丈夫发给第三方红包和转账也可以回来 男方给第三者转账的,若数额较小的话,女方一般是无法要回来的;若数额较大的话,女方可以要回来的,女方可以向第三者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以第三者不当得利为由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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