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负责人与法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企业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 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任命。 一、分公司能当股东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股东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等事项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独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不能成为股东。 二、法定代表人就是法人吗? 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代表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权利;法人是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按照法律的定义,法人即俗称的公司,而法定代表人则通常是公司的负责人,两者不同。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