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规定如下: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四)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五)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六)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七)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1、如果想要申请低保,那么必须拥有一份书面申请书才可以,一般的情况下低保申请书的格式都是村里村干部或者是工作人员给大家说明白的。 如果说不具备农村户口或者是家里人已经迁出到城镇居住了,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申请农村的低保补助的,因为对于低保补助的名额,每个村子里面都是固定的,这样的话一些人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2、除此之外,还要准备好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这一项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大家在申请之前一定要把这项资料准备好,避免因为这样的事情完成的不及时而导致错过了申请低保最后的期限。 3、第三点就是要需要准备好家庭收入的一些材料证明以及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如果有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的人员,这些资料都要准备好;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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