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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能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风险提示: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哪些是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
    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风险提示: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单位能扣减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风险提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风险提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哪些情形下可申请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应当解散,但到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成立的清算,故意拖延清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3、清算组有违法清算、不依法履行清算组的职责的。
    清算义务人与公司财产混同,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有哪些?
    清算义务人与清算法人财产混同的,是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瑕疵。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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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