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1、农村村民户没有宅基地的。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个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实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没有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没有宅基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