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死亡抚恤金怎么分配 |
释义 | 一、工伤死亡抚恤金怎么分配 1、工伤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 (3)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 (4)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死亡赔偿流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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