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放弃继承权意味着自己不需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不免赡养父母,即使明确放弃遗产,仍需承担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是个人权利,不需他人同意;赡养父母是个人法定义务,未履行可诉求赡养费。法律规定下,放弃继承与赡养父母无直接关系。放弃继承需注意:不得附加条件、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不能部分放弃、反悔需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同意、不得与赡养义务冲突。办理放弃继承公证需提交相关材料,放弃人必须亲自到场。 法律分析 一、放弃继承权是不是需要赡养父母 1、放弃继承权还要赡养父母。首先,放弃继承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权利。继承人放弃遗产时,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在明确表示退出继承后,即可以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2、其次,赡养老人属于个人法定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被赡养人可以争取给赡养费的权利,比如起诉子女负担赡养费,而且法院在查明属实后,将会判赡养人及时给付赡养费。 3、所以,从当前的法律规定看,放弃继承权跟赡养老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即使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老人遗产,但还是不能避免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 1、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 2、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 3、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放弃部分继承权的做法无效,应视为未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不能随意反悔。公证书出具之前反悔的,应当书面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书面同意;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证处将终止公证,并将所有相关材料存档,不退还当事人。公证书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证处不予受理,应当通过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5、放弃继承不得与履行法定义务相冲突。 6、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弃继承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 结语 放弃继承权并不意味着可以摆脱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个人权利,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未尽到赡养义务可能导致被赡养人提起诉讼要求赡养费。因此,放弃继承权并不能免除赡养父母的责任。在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时,需注意不能附加条件,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并且放弃部分继承权无效。如有反悔,需通知公证处并取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否则公证将终止。同时,放弃继承不得与赡养义务相冲突。办理公证需提交相关材料,且放弃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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