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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转变问题
释义
    18岁以上仍在读书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18周岁。但对于16岁以上未满18岁且有劳动收入能维持生活的子女,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而对于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被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分析
    孩子年满18周岁原则上是不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因为抚养权一般截止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若子女成年,仍在就读,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可以变更抚养权。孩子年满18周岁可否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拓展延伸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程序及影响分析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程序及影响分析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父母或监护人之间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进行调整或转变的程序,并对此进行深入的影响分析。变更程序通常涉及法律程序、法庭审理以及相关文件的修改等步骤。影响分析方面,首先需要考虑到变更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教育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其次,变更可能对父母或监护人的责任和权益产生重大变化,需要评估其经济、时间和精力等方面的影响。此外,变更还可能对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等产生影响。因此,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程序及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福祉。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对于年满18周岁的子女,若仍在就读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可以考虑变更抚养权。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程序及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子女的身心发展、教育和生活环境,父母或监护人的责任和权益,以及家庭关系和社会支持网络等。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和福祉,应采取适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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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