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是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即发生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 身份证 明的活动中。其中“国家规定”是指《 刑法 》第96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 法规 、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的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这里的“证件”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 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